各县区教育局、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,各市属学校,局机关有关事业单位: 现将《合肥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。
合肥市教育局 二○一○年一月十九日附件:合肥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.doc